大陸期間,元首內衛安全由軍事委員會警衛總隊主席衛士(外勤隊)負責, 中外圍則由侍衛室特別警衛組協同地區憲兵團執行蒞場與沿線特別警衛任務。
【註1】西安雙十二事件--民國廿五年十二月十二日憲兵第一團第一連衛士於西安 為保衛蔣中正與楊虎城叛軍激戰一夜全數壯烈殉職,國民政府乃定該日為「憲兵節」。爾後便有《蔣中正至各地不見憲兵執勤便絕不下車》的說法 延續到台灣。並以士林官邸福山內衛區特勤憲兵連番號為”一O一連∼一O三連”以茲紀念,直至1970年成立「特別警衛勤務指揮部」, 仍以二O「一」為任務屬性代番。
【註2】民國42年2月,侍衛室核定成立士林官邸”警衛室”,受侍衛長辦公室指揮督導;此時採侍警分立,警衛室主任與侍衛長均為中將編階, 直至民國45年5月”警衛室”撤銷,長期由侍衛長室總掌警衛行政。迨民國64年8月成立聯指部,復採侍警分立制度迄今。
【聯合警衛】章記釋意: 四環緊密互扣代表聯合運用 警衛單位、武裝部隊、警察機關及其他情報治安機關四大任務編組,對預謀或意外之危害與驚擾等行為,所採取之諸種防制措施,以拱衛總統及其家屬與特定人士之安全。
當時兩大內衛革新: 一、採取美國FBI聯邦幹員手槍實戰射擊訓練,並派員赴美學習。 二、統一修習元首近身集體防衛拳術;
【註4】 特勤中心專任副指揮官-憲兵中將吳應平、特勤中心執行長-憲兵少將張冬生、馬總統 \ 中興警衛室主任兼總統府侍衛室副侍衛長-憲兵少將許燕情 與 參謀主任憲兵少將-方正、 蕭副總統 \ 隆興警衛室主任兼總統府侍衛室警衛主任-憲兵少將李書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