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後備憲兵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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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國十九年成立的湖北武漢-憲三團 |
國民革命軍於民國北伐統一後,於民國十七年三月於南京三元巷設立衛戍司令部(司令賀耀祖、副司令谷正倫),國民革命軍總司令部將直屬憲兵第一團、憲兵第二團撥隸衛戍司令部。五月,賀耀祖去職,谷正倫調升衛戍司令。
民國十八年三月,國民政府撤銷國民革命軍總司令部,同年四月組織「中華民國陸海空軍總司令部」,總司令由國民政府主席蔣中正兼任。
民國十八年四月廿六日,國府發布膠濟路分段接防令,濟南、青島與膠濟鐵路沿線車站由國府派憲兵接防,應接收該任務需要於南京成立憲兵司令部(任務編制),任命總司令部辦公廳主任兼軍校訓練部主任-吳思豫為憲兵司令,統轄衛戍司令部所屬兩個憲兵團,專責膠濟接防任務。
同時間,衛戍司令-谷正倫亦委請北洋憲兵-殷學瀛等先進,在衛戍司令部隸屬下,分別於蘇州和漢口設立「憲兵軍官講習所」及「憲兵教練所」,由谷正倫親兼所長、殷學瀛為班主任訓練憲兵骨幹。
五月一日,憲兵司令吳思豫率憲兵第一
(團長陳步雲)、第二兩團(團長伍程仁)於南京北上。
五日拂曉,憲兵接防濟南城,並布告安民。十日下午,吳思豫率憲兵兩營接防濟南商埠。十五日,憲兵接收青島及奉軍祝祥本的膠東防守司令部所屬部隊,憲兵司令吳思豫兼任代理市長。
憲兵任務除與當地奉系軍警維持當地治安與肅清煙毒,並維護膠濟鐵路沿線與車站治安。
憲兵臨時司令部階段性任務達成後,十一月五日,憲兵司令吳思豫先行返抵上海,廿一日、廿四日,憲兵第一、第二兩個團分別由陳、伍兩位團長率領下返抵上海。同年十二月,由國民政府警衛旅長-俞濟時兼代憲兵司令。
民國十九年一月,臨時憲兵司令部撤銷,憲兵兩個團歸建南京衛戍司令部。
原兩個憲兵團,除憲兵第二團為交通憲兵團,分駐滬寧鐵路和津浦鐵路南段沿線、以及武漢至上海沿岸碼頭,常駐南京的僅有憲兵第一團,南京衛戍司令谷正倫感兵力不足下,民國十九年四月,將武漢行轅憲兵團改為憲兵第三團調往南京整訓
(團長-盧望嶼);
並將衛戍司令部所屬警衛旅編成憲兵第四團,兩團綜歸南京衛戌司令谷正倫指揮。未久,憲三團整訓完畢後又改編為國府警衛軍特務團,再將憲四團併編為警衛旅。
民國十九年五月,陸海空軍總司令部於南京花牌樓三十四標成立「憲警教導總隊」,總隊轄三個大隊,由溫應星任總隊長
(註),負責編練憲警。
溫應星採用部份德式訓練,聘請施坦因等多名德籍顧問。中央軍校除設有「警憲訓練班」,並設中央軍校「研究班憲兵組」,為憲兵從事高級教育,魯頌少將任憲兵組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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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應星,美國西點軍校畢,與巴頓將軍同學,原在奉軍張作霖處任參謀。民國十九年五月任憲警教導總隊長,職掌全國憲警訓練,孫立人於該部任上校第二大隊長。憲警教導總隊-憲兵組長由具”北洋憲兵創始人”封號的-殷學瀛擔任,憲兵組編制教官六名。
民國廿年一月,憲警教導總隊改編成憲警處。民國廿一年一月,復與谷正倫執掌之衛戍憲兵合併成立憲兵司令部,憲警處裁併,溫出任憲兵副司令,指揮新編憲六團負責上海治安。一二八淞滬戰事後,溫接任淞滬警備司令部保安處長,自此淡出憲兵建設。 |
| 憲兵副司令-溫應星 |
民國廿年一月,”憲警教導總隊”改編成「憲警處」,仍由溫應星任處長。
三月,將原”憲警教導總隊”改制,於中央軍校成立附設「憲警班」,溫應星處長兼班主任,並再擴編一大隊計四個大隊。四月,成立「憲警第一~憲警第三團」。
七月,衛戍司令於南京招考優秀學生千餘人組成憲兵第三團,任蔣孝先為團長,於蘇州開訓施以憲兵正規教育,以憲兵軍官講習所受訓結業的部份學員充任該團的中下級幹部。
此期間憲兵學教程皆已校對完備,奠定了國府憲兵的教育基礎,現代與正規化的憲兵教育漸臻雛型,憲兵建軍始初具規模。
是年十一月六日,國民政府發布任命谷正倫為憲兵司令。吳氏太極宗師-吳公藻曾應谷正倫之請,短暫擔任憲兵軍官講習所武術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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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任憲兵司令-谷正倫
任內創設21個憲兵團,有"中國憲兵之父"美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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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吳氏太極宗師--吳公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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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廿一年一月十六日以原首都衛戍司令部與陸海空軍總司令部憲警處編組合併,於南京市瞻園路126號(夫子廟)成立憲兵司令部,下轄總務(蕭山令)、軍需(徐藩)、警務(申辛禪)、軍醫(蔡靜甫)、軍械、政訓等六處,隸屬軍政部,谷正倫為首任憲兵司令,原憲警處長溫應星為副司令,參謀長由警務處長申辛禪兼任。
憲兵部隊轄兩旅六團,將衛戍司令部所屬原憲兵第二團改編為憲兵第一團,原憲兵第一團改編憲兵第四團。原衛戍憲兵第二團、衛戍憲兵第三團 兩個團依舊。
”中央軍校憲警班隊”與”憲警第一~第三團”等憲警處直屬部隊,改編為憲兵第五團、第六團
(憲六團歸上海市政府為保安隊,由副司令溫應星指揮),以"呂學書"少將任憲兵第一旅旅長、"張鼎銘"少將任憲兵第二旅旅長。
憲兵第一旅 旅長 呂學書少將 | 憲兵第二旅 旅長 張鼎銘少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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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旅部 南京江寧府 | 旅部 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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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兵第一團 團長金德洋 | 憲兵第二團 團長 | 憲兵第三團 團長蔣孝先 | 憲兵第四團 團長吉章簡 | 憲兵第五團 團長張本清 | 憲兵第六團 團長齊學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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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駐地 蘇州 | 駐地 南京 | 駐地 蘇州 | 駐地 南昌 | 駐地 南昌 | 駐地 嘉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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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編成特務憲兵團
(即特別勤務教導團,駐常州)、交通憲兵團(駐平漢路,歸江西省政府編制),直屬特務隊擴充為特務營(駐南京)及通信排。
谷正倫主要參照日本關東軍憲兵教習隊的訓練方案,兼顧國情需要與時代潮流制定我國憲兵訓練內容循以建設;
其主要包含軍事、思想、經濟、破壞技術、謀略等十餘項,並立即從憲兵中選派上尉至少將二十多名骨幹組成考察團,由參謀長申辛禪任團長(團員有蔣孝先、丁昌、徐之道、譚煜麟等)東渡日本考察憲兵制度一個月,回國後倣日本”憲兵條例”草擬「憲兵令」於同年八月廿日由國民政府頒布;與憲兵服務章程,由軍政部於同年九月廿日公佈,明訂我國憲兵主掌軍事警察,兼掌行政警察、司法警察,規範憲兵職掌範圍於:警衛安全、軍紀糾察、戰地勤務、衛戍任務,使憲兵部隊之編組、指揮、訓練、勤務等各種制度得以確立。
隨即在一月下旬,日本駐滬領事藉口日籍僧人被殺,向上海市政府提出抗議,並限於廿八日午後六時前答覆,晚間十一時,日軍即開始向天通庵的國軍發起襲擊,
駐上海市之憲兵第六團
(團長-齊學啟)全部參加戰鬥,憲兵第一團(團長-金德洋)駐上海閘北,該團第九連於廿九日軍攻閘北之際,即力阻來自虹口之攻擊,憲兵一團、憲兵六團參加官兵,無一退出戰場,戰亡官兵數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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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府憲兵特高創始人
憲兵副司令-申辛禪 |
同年四月,創辦「憲兵軍官講習會」,每期兩個月,以考選憲兵各團營中級軍官加以嚴格訓練以儲訓憲兵幹部,由申辛禪任班主任,聘請日本憲兵少佐-”加籐薄次郎”、大尉-”長友次男”,並率日本憲兵軍曹數人,以及國內著名學者-薩孟武等人為教官,講授憲兵學與憲兵服務規程等,翻譯官由憲兵副司令-申辛禪自任,每期約40餘人。
教學內容主要是憲兵實務(憲兵主掌與兼掌、警務、警戒、警衛、檢查、巡查、查車、查船等)、憲兵司法警察實務(指紋學、照相術、現場臨檢、逮捕、押解、追蹤等),以及各種法律學(國際法、刑法、刑訴法、軍刑法)、犯罪學、憲法、國際禮節等。學員由憲兵第一、第二兩團少校級以下的軍官中考選,其中有丁昌、徐志道、方滌暇、吳光遠、姚應龍、劉家康等。創部司令谷正倫暨本部中上級主官均係參加第一期講習會受訓學員。
並參考日本特別高等警察之建制與活動為藍本,引進日本「特高憲兵」作業,成立「特別勤務訓練班」訓練憲兵情報幹才,先於北平、南京兩地成立「憲兵特警第一隊、憲兵特警第二隊」,以效忠國家、做政府耳目為目標、對付日諜、偵查反動為任務,執行情報工作盡摘奸發伏職掌。其中特警一隊
(隊長-趙茂高),與特警二隊(隊長-丁昌)均直屬憲兵副司令-申辛禪指揮 (註)。
民國廿二年,憲兵特警二隊駐華北期間陸續偵破中共河北省委、北平市委、反帝大同盟、互濟會等組織,制裁投日軍閥漢奸-張敬堯(隊長-丁昌)。
民國廿五年十月,憲兵特警一隊成功偵得日本駐南京大使-川越茂對華政策機密文件。
民國廿六年九月,憲兵特警二隊由 谷正倫親自指揮偵破黃浚集團洩密案(隊長-丁克勤)。
各地武裝憲兵分遣憲兵隊警務每日繕寫「憲兵警務日報」呈團本部,日報包含:
運輸統計、軍隊風紀及治安狀況、要人行動(軍職少將以上、文職省府委員以上)過境該地時均須列入日報中。
七月中旬,因指揮欠缺靈活,”憲兵旅”編制撤銷,同時撤銷”憲兵補充隊”。
八月,成立「憲兵教導總隊」
(註a),凌光亞(軍校一期)為總隊長。憲兵教導總隊下設三隊:
*幹部隊:全隊學員共40人,均從各憲兵團考選準尉、上士級班長,和少尉、準尉級特務長、司書,以及各團軍士連畢業的優秀軍士組成,施予一年的憲兵軍官養成教育,教育內容除軍事學、憲兵學和法律學等專業課程外,與政治思想課程(註b),
以計劃作為下一屆教導總隊學兵隊的排長使用....。
*學生隊:共約150人,均從各團考選中士、下士和上等兵級的士兵,施予八個月的憲兵班長訓練,畢業後計劃作為下一屆憲兵教導總隊的教育班長、副班長....。
*學兵隊:均係招考青年學生具初中文化水平以上,總約共一千六七百人,組成12個隊,施予六至八個月的新兵入伍和憲兵訓練,畢業後始能正式充當憲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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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a、民國21年7月13日至19日,中央日報連續刊登--憲兵司令部招考憲兵啟事:
茲經本部奉准,創辦憲兵教導總隊,樹立憲兵基礎,並提高待遇,以礪廉隅。凡愛國學生,能振奮圖強而合於後開資格,志願者均可投考:
(一)、資格:(1)、信仰三民主義,立場革命者。(2)、初中或高中畢業者(最小限度高小畢業生)。(3)、品行端正,絕無嗜好者。
(4)、身體強壯,長滿四尺八寸以上者。(5)、腦筋靈敏,思想純正,而由家長負責或有京居職確實保人者。(6)、年在20歲以上、25歲以下者。
(二)、報名地點及考試地點:本京花牌樓34標憲兵教導總隊部。
(三)、報名日期:自7月20日起,至7月25日止。
(四)、考試日期:(1)、7月26日檢查體格。(2)、7月28日考試國文、算學兩科。
(五)、入伍年限:三年以上。如未滿三年。半途中止者,按軍法論罪。”
民國21年8月21日《申報》--憲兵教導總隊刻正訓練中 與 憲兵軍官講習所輪訓規劃:
首都憲兵,自本年春間裁汰併成五團後,為謀普及憲兵教育起見,曾奉准 軍委會軍政部令,另組憲兵教導總隊(花牌樓34標舊址),由谷司令自兼總隊長。純取現代最新穎之編制,招收初中、高小畢業學生,充當侯補上等兵。
廣徵國內憲兵專門人才為幹部及教官。刻正在積極訓練中。
現聞憲兵司令部首腦部,又為謀全體憲兵官長(自團附營長以至排長)普及憲兵學術及各種法律、社會等各種智識,俾能服行軍事警察務,並增進其教育士兵之能力起見,即在司令部設置憲兵軍官講習所,惟為顧慮勤務,將以輪流召集法召集之,分甲乙丙三種學員,每種均分前後兩期。約計九個月,方可輪流完畢。現聞規劃已經就緒,至遲10月1日,甲種學員(團附營長級)第一期,定可開始授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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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b、政治思想教育課程包括:精神教育、三民主義、建國方略、建國大綱、政治學概論、中國國民黨黨史、各國革命史、孫中山的知行學說和蔣中正的力行哲學等,由憲兵司令谷正倫和教導隊長任課。
而精神教育課程,以傳統倫理教育基礎的《論語》、《中庸》、《孟子》、《詩經》、《易經》等四書五經為谷正倫等人對學員講授並加以考核的重點。
民國廿二年三月,憲兵教導總隊長-凌光亞調升憲六團長,由曹士澂接任。
五月再將原”憲兵教導總隊”改制成「憲兵教導團」與「憲兵補充團」以為新訓單位,完訓後補充各團。
憲兵勤務先以實驗制:憲兵第一、三、六團為團<-->隊兩級制,第二、四、五團為團<-->營<-->連三級制。
同年,國民政府招考十名憲兵團長,應考上校一百餘人。
同時,裁撤”憲兵教練所”、”憲兵軍官講習會”,於南京江寧府改制成立「憲兵訓練所」,谷正倫仍兼所長、殷學瀛仍兼班主任,並選派潘文斗、劉士傑二人赴南京中央國術館受訓後,成立「技術班」專門訓練摔角、擒拿。
民國廿一年四月間,因作戰失建的數百名軍校畢業學生,到中央軍校畢業生調查處登記。在調查處處長蕭贊育建議下,民國廿二年五月間,在南京朝天宮成立一個「憲警訓練班」,為期四個月,班主任為孫常鈞。
此舉係照當時復興社之預計,將訓練班的人訓練期滿後,使復興社觸角延伸至各省憲兵和警察組織之企圖,非正統之憲兵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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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蔣中正對憲兵訓練所學員點名-民國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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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憲兵司令谷正倫檢閱憲兵重機槍連-民國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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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憲兵學校訓練情形-民國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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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憲兵團長會議-民國2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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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蔣中正於南嶽垂詢戰情-憲兵擔任特別警衛-民國31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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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兵訓練所開設:
*甲級學員隊:調訓憲兵團中下級幹部實施憲兵軍官專科教育與軍校畢業轉科教育。
*乙級學員隊:考選各團軍士實施軍官養成深造教育。
*丙級學生隊:考選優秀憲兵實施軍士教育,畢業後回團任憲兵軍士。
以憲兵訓練所、憲兵補充營:對新入伍憲兵施以訓練。
民國廿三年二月,蔣中正在漢口對新編憲兵第一團訓話時,特別列舉「和平、勇敢、廉潔、慧敏」為憲兵四大信條。
同年三月,以完訓的第一屆教導憲兵團成立新的憲一團,原憲一團併撥至憲四團,由張鎮接替憲一團長。
民國廿四年二月,憲兵教導團改編成立憲兵第七團。四月,訓練所與補充營改制為憲兵補充團。
同時,原先試驗實施之:團<-->隊兩級制,經試驗後檢討因管理與指揮不易,改為:團<-->營<-->連三級制。
民國廿四年十一月,西藏班禪活佛額爾德宣回藏,憲兵挑選組成兩百名警衛大隊並同憲兵特警第二隊護送抵達甘孜。
民國廿五年三月一日,為造就憲兵幹部人才,並研究、改進其學術與應用器材等起見,憲兵訓練所改制為「憲兵學校」(直隸軍政部,隸屬校本部);
蔣中正任校長,谷司令改任教育長,技術班亦改名為「軍事體育班」(即為現在戰技班的前身)。
*甲級學員隊改名學員隊,由中央軍校學生每期畢業撥60~100名充之,必要時可考選各機關部隊之各兵業科軍官,曾任職一年以上,志願轉科為憲兵軍官者先之,修業期為六個月。
*乙級學員隊改名學生隊,遴選憲兵各團優秀準尉或上、中士充之,名額為60~100名,修業期為一年。
*丙級學生隊改名軍士隊,考選憲兵各團資深優秀之憲兵上等兵或下士充之。定額216名(上等兵126名,下士90名),每年考選兩次,修業期為八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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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憲兵西安靖亂憲一團長 楊鎮亞 上校 |
民國廿五年十二月四日,軍事委員會委員長 蔣中正自洛陽飛赴西安指揮剿共軍事,憲兵第一團第一連50名官兵擔任特別警衛,隨扈蔣委員長駐節臨潼華清池。十二日拂曉五時,張學良、楊虎城受中共蠱惑於西安發動兵變,劫持軍事委員會蔣委員長,我憲兵基於職責所在,為護衛領袖安全,奮勇與叛軍周旋,雙方激戰至烈,憲兵第一團團長 楊鎮亞上校、團附 蔣堃少校以下數十名憲兵官兵相繼壯烈殉職,史稱「西安事變」。民國四十年政府為了表彰憲兵於西安事變忠貞潔烈之精神,特頒訂每年十二月十二日為「憲兵節」。
民國廿六年春,谷正倫又開辦「特務教育班」第二期學員隊,警務處長-丁樹中(原名"丁昌")為班主任,以選拔忠實、幹練之現役憲兵軍官佐及士兵為學員生,名額為各40名,分別授以特種勤務教育,修業期為學員六個月,學生八個月,由鄭介民、余樂醒等人講授憲兵特工要義、情報業務等。特務班學員生畢業後分發全國各地成立憲兵特警隊。
此外,南京憲兵學校還設有:
(1)憲兵上等兵教育,特附設教導團及補充團,考選國內青年,授以軍事學術及憲兵專科基本學術,使能充任憲兵,其修業期為8個月。
(2)軍官佐屬教育,對於已在憲兵中服務而未受憲兵教育之軍官或軍佐屬,依其必要,臨時輪流召集施以相互教育,以憲校原有教官擔任教授,以資普及,而期改進。
南京憲校設有校長、教育長各一人。校長承軍政部部長之命,受訓練總監與參謀總長之指導綜理全校一切事宜,由蔣中正兼任校長。教育長承校長之命處理校務,
並負全校行政、教育之責,憲兵司令谷正倫兼任教育長。校長之下還設有教務主任、研究委員、政治教練員、教官、助教、編譯員等。
至此中華民國憲兵教育已經樹立規模,至民國廿六年抗戰爆發已達11個憲兵團與3個獨立營。
除羅友勝的憲兵第二團、李楚藩的教導團、補充團駐防南京外,其餘各團分駐全國各重要城市,維護軍隊風紀及地方治安,
或擔任特種勤務及統帥護衛、車站碼頭、機場警衛等。
民國廿六年八月,日軍攻佔上海。
九月,以憲兵學校學生隊改編為南京衛戍總部警衛團基幹,隊長歐陽昱中校升任警衛團長,區隊長晉營長、班長晉連長,學生均以少尉排長任用。以憲兵學生隊組成的南京衛戍警衛團,於昆山、無錫間,偕同友軍構築防禦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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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憲兵副司令-蕭山令 |
十一月,日軍奪取蘇嘉、繞鎮江、趨金壇,直逼首都南京,憲兵少將參謀長-蕭山令臨危受命晉升憲兵副司令職,代憲兵司令指揮南京憲兵部隊,並奉 衛戍司令部令代理首都警察廳廳長暨南京市市長,以便協調憲警行動,積極組織修築野戰暨城防工事、維持首都秩序,率憲兵第二、第五、第十團及憲兵教導第二團、憲兵教練團等五個團,計6,542員兵力衛戍南京,編入保衛南京戰鬥部隊序列,雖於十二月十二日南京失守,但此一戰役,憲兵壯烈殉國者1,210人,受傷56人,生死不明2,584人。
國民政府追贈殉國的 蕭副司令為陸軍中將,國民政府主席 蔣中正特頒「以死勤事」,告慰此役殉難憲兵英靈,憲兵衛戍南京壯烈史蹟永載史冊。
鼎盛時期(民國廿七年至民國卅八年):
民國廿七年十一月,接收山東省政府移交的漢口警察局的警犬和人員編成”憲兵警犬訓練班”,直屬憲兵司令部。
抗戰期間憲兵配合情勢,民國廿七年冬,憲令部由南京遷湖南芷江,應戰區需要,連續擴充10個團。
民國廿七年七月以原廬山訓練團(設有高級警憲研究班)、峨嵋山訓練團和珞珈山軍官訓練團的基礎,在湖南祁陽開辦中央訓練團,後陸續遷徙桂林,最後設於重慶復興關。
中央訓練團設有「警憲研究班」,以調集中高級幹部接受憲警教育為主,先後受訓之憲兵將校大概有劉璠、吳志勳、楊顯涵、吳天鶴等人。民國卅四年十二月,軍事委員會幹訓團與中央軍校訓練班亦併入中訓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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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憲七、九、十團、軍士十三期-湘西剿匪-民國28年 |
民國廿八年,湘西土匪危患地方,憲兵奉命清剿,憲兵司令谷正倫兼任川、湘、鄂、黔綏靖司令,當即調集憲兵第七、九、十團及憲校軍士隊十三期等單位,由副司令-申辛禪兼任湘西第三清勦區司令,指揮憲兵於湘西勦匪,於最短時間內使湘川公路匪患平息。該次剿匪,憲兵官兵陣亡五百餘名,將為禍地方十餘年之積匪徹底肅清,使西南交通暢行無阻,人民安居樂業,為當地人士所稱道。
民國廿九年底,憲兵司令部由芷江遷往陪都重慶。重慶陪都時期,均由憲兵配合軍統特別警衛組擔任擔任 蔣公特別警衛勤務。
民國卅年,特警隊已發展到19個,另外還有一個憲令部直屬隊,均改名為「特高組」,並擴大編制。憲兵特高組雖配屬各憲兵團,但一切訓練、人事、經理及工作,統由憲兵司令部警務處第四課負責。
至民國卅年八月,已有19個憲兵團、2個憲兵大隊。
民國卅一年一月十七日,新編國際憲兵一團隨國軍進入緬甸執行勤務;並改編北平憲兵為第十四團。
民國卅四年一月設立「憲兵東南區司令部」,以利指揮東南各省憲兵部隊。此時期憲兵任務範圍更為廣泛,包括:剷除漢奸、清查戶口與連保、取締逃兵、收繳國軍傷兵武器、保護軍政要員安全、協助政府官員遂行政策、支援地面部隊作戰、監督海陸客運交通秩序、維護前後方軍紀、防衛重慶、清查糧食,以及救濟傷者與收容難民。
民國卅四年九月十五日抗戰勝利後,「南京市區憲兵司令部」先行於南京市成立,負責維護首都治安。
戰後由憲兵司令部總務處長-林錫鈞少將先遣南京,組成臨時任務編組之「南京市區憲兵司令部」,任”區司令”一職,至民國卅五年六月一日「憲兵司令部」由重慶還都南京正式成立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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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都憲兵司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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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卅五年五月五日,國民政府宣布還都南京,憲兵司令-張鎮與司令部幕僚隨政府機關由重慶飛往南京。卅一日,國防組織改組,憲兵司令部隸屬於行政院下設國防部。六月一日,「憲兵司令部」正式運作,南京市區憲令部同時撤銷。
期後,兵力迅速由24個憲兵團擴充至27個憲兵團、5個教導團、3個獨立營,及特務營、重兵器營、通信營、騎兵連等,兵力達65,000員,分駐全國各大都市及交通要點,擔任地方綏境、治安任務。
同年八月,憲兵學校暨特務營亦由重慶遷回南京漢中門。同時在憲校開設「特別教育班」,參考英、美、德、俄等國之情報訓練課程,招納學員施以密碼學、爆破學、城市暴動、偵查術、行動術、擒拿、摔跤及國際法、政治學、經濟學等教育與訓練,以培訓造就憲兵情工幹部。
民國卅六年在警務處的基礎下擴編情報偵防職掌,下設情報、組織與保防及刑事警察三個科,在各地建立十四個特高組和十七個直屬組,憲兵情報組織擴展至印度、關島、香港等海外各地。
民國卅八年共軍大舉南下,一月中旬,憲令部由南京轉進湖南衡陽,五月一日再撤至廣州,並於六月一日在廣州重組,並改隸國防部。
八月,為應戡亂局勢惡化,分別於台北、昆明成立東南區、西南區指揮所。
九月底,憲兵司令部後撤至四川重慶,並將人員編制裁減半數,十一月下旬後再分批撤至成都,
十二月廿七日,共軍攻破四川成都憲兵司令部,後撤川境的憲兵第二、憲兵第六、憲兵第十四、憲兵第十五 四個憲兵團隨之瓦解,國府憲兵時代結束。
大陸末期,憲兵勤務大都是擔任「一般警衛」,站崗時抬頭挺胸,兩眼正視,長官經過,立時高喊:敬禮 / 禮畢,一班最少兩小時。
此外還有「特別警衛」,是專門保護總統安全的崗哨;在總統到達某地之前,必須先一步排妥警衛,等總統離去才得以撤崗。
蔣中正位於南京國民政府,每天下午到市郊散步,一班最少兩小時,在總統可能經過的道路旁站崗,不論晴雨,一站可能就是兩、三小時,天天如此,那怕衣衫盡濕,凍得發抖,疲憊不堪,憲兵仍是忠心耿耿,任勞任怨,堅守崗位。由於任務機動性高,是內層保障,所以憲兵譽為「領袖鐵衛隊」。
其次是巡邏。三至四位憲兵一組,或徒步,或乘吉甫車,遇官兵違紀,即予告誡、糾正,不聽勸止者,便登記通報所屬部隊處置。
偶遇負傷官兵違紀,因其自恃有功,常須花費唇舌勸戒。
再次是拘捕和押解人犯,最須防範人犯脫逃。並防範軍人違紀,並兼負司法警察責任,維護地方安全。
抗戰期間,憲兵素稱忠貞鐵衛,對於國家的忠誠度是異常之高,總計從1937年~1945年抗戰期間,憲兵團營連排各級單位,作戰或參與地下工作,殉職憲兵高達13,100人;國共內戰期間,憲兵部隊惟有戰死,沒有投降。部分全軍覆沒之憲兵部隊成員的教育水準都在高中以上,在當時的教育平均水準來看,是素質非常高的部隊。
國防部曾對撤退來台的三軍部隊做訪查,當訪問到憲兵部隊的時候,國防部的長官問道:為何陸海空三軍都有部隊投敵,你們憲兵部隊為何沒有人向共黨投降?
訪查後普遍得到的結論是憲兵是領袖的鐵衛隊,服膺於三民主義,寧可戰死而不投降。
是故,國防部將軍人的信念加上 主義 及 領袖,而成「主義、領袖、國家、責任、榮譽」五大信念。
(李站長 於2007年館前升旗採訪憲十八團老兵資料)
| 海外憲兵派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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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卅二年二月上旬,有鑑於駐印緬國軍作戰範圍擴大,基於軍紀維護、戰俘處理等戰地勤務需要,憲兵獨立第二營,奉命隨軍遠征赴緬作戰,並於印度雷多(ledo)設置憲兵隊,為我國海外第一處憲兵隊。印緬憲兵除服行戰地勤務外,並於盟軍策退時,擔任掩護友軍及保護臘戌華僑撤退之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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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卅四年八月至香港維護軍紀與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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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卅六年一月駐太平洋諸島嶼憲兵隊,擔任物資守護、押運及軍紀糾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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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卅六年八月一日,自憲兵獨立二營抽調官士兵,學歷限定初中以上、身高165以上,體重55公斤,儀態端正,體格強壯至十一月一日完成兵員招考補充後組成憲兵隊。
以曾在藍姆伽基地擔任排長的李建武上尉為隊長。卅七年二月二十日,駐日本東京憲兵隊四十名隊員自上海乘海康輪啟程赴日,於廿五日抵橫須賀港,廿六日抵達東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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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卅八年初,美軍邀請陳毓亮中校組織「沖繩島憲兵隊」處理琉球託管事務、警戒美軍剩餘物資倉庫任務,於卅八年下半年返回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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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憲兵部隊建制,與其他陸軍單位的區別,這個階段的鼎盛時期:每個團轄三個營,兵力約一千多人,每個營有9個步兵連,一個特務連,一個通信連。而其他陸軍建制還有工兵連、騎兵連、砲兵連、擔架連、輜兵連。
【註】:民國廿二年先以實驗制,以憲兵第一、三、六團為團<->隊兩級制,第二、四、五團為團<->營<->連三制級;民國24年4月試驗後檢討:因管理與指揮不易,團<->隊制改為團<->營<->連三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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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府憲兵新兵訓練:定期八個月,分為前後兩期各四個月,前期以軍事基本教練為主,每日六小時於操場實施術科教練,另兩小時為憲兵學識、法律學科教育。
後期則施以戰鬥演習(俗稱”打野外”),後期術科、學科各佔三分之一時間。訓滿由憲令部派少將級官員檢閱閱兵分列式,始為合格憲兵分發各地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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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室內課程:內務規則、憲兵實務、政治實務、警察實務、外事實務、司法實務、法學通論、違警罰法、特高勤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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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室外課程:軍事體育、步兵操典、工事構築等訓練。
單槓(掛腿上、舉腿上、掛肘上、立臂上、正面上)、雙槓(開腿跳、並腿跳)、木馬、機械體操、摔角、擒拿、拳術、捕繩術、夜間訓練、緊急集合、長途行軍、野外演習等。兵器訓練有:中正式步槍、德製駁殼手槍、機槍實彈射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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